校发[2018]542号
校内相关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卫科教发〔2018〕32号)精神,学校向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经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进行换届调整,具体聘任名单如下:
姓 名 年 龄 职 称 工作单位 学委会职务
潘自强 1936.06 院 士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主 任
夏咸柱 1939.01 院 士 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 副主任
史春梦 1975.10 教 授 第三军医大学 委 员
申延男 1981.06 副教授 吉林大学 委 员
刘晓冬 1972.02 教 授 温州医科大学 委 员
苏 旭 1959.10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 员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邵春林 1966.06 教 授 复旦大学 委 员
金顺子 1965.07 教 授 吉林大学 委 员
宫 磊 1983.11 教 授 东北师范大学 委 员
徐 波 1968.07 教 授 天津医科大学 委 员
姜 新 1977.10 副教授 吉林大学 委 员
唐亚梅 1977.05 教 授 中山大学 委 员
曹建平 1961.06 教 授 苏州大学 委 员
以上人员聘期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吉林大学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