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加快完善长春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8号),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四批)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中心(研究院),重点特色工业园区、孵化基地、双创基地等建立的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具备较强研发力量和产学研合作基础的科研院所和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重视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把握产业技术发展的前瞻能力,能为研发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技术开发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市工业产业科技创新上具有创新人才优势。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研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工业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具备为工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见附件1),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一)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报告
(二)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及评价材料
(三)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
四、申报程序
校内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吉林大学申报市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院)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于1月18日下班前报送科技处平台基地管理科(鼎新楼A510室),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jcjdb@jl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马宇鹏 联系电话:85166820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春光 联系电话:88777215
附件:1. 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2. 吉林大学申报市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院)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