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吉林省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与区域特色,吉林省科技厅计划启动吉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省重点实验室布局,引领和带动行业产业发展。根据吉林省科技厅要求,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大支撑作用,依托创新平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累重大成果,对推动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申报方向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健康等吉林省重点支柱产业领域,鼓励瞄准需求目标导向,促进学科交叉与产学研一体化。
三、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是省内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实体法人单位。
(二)符合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重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含竞争前高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三)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项目。
(四)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科研团队和知名度较高、有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优先支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明确的前三类重点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部级领军人才 )牵头申报省重点实验室。
(五)前期作为依托单位重点发展的实验室,已对实验室进行了重点投入和支持。科研基础条件优良,实验室用房及科研场所相对集中。
四、申报及建设程序
(一)依托单位组织实验室通过“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jlkjt003.ipv6ipv4.com.cn)填写“吉林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对申请书的真实性负责。
(二)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并通过系统报送。
(三)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直接通过系统报送;企业及其他单位通过各市(州)科技局推荐申报。
(四)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复评后确定建设计划。
(五)批准建设后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网上申报受理:申报受理(含单位推荐)截止到2020年1月21日。
纸件申报受理:纸件及附件(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鼎新楼C区三楼教师办事大厅),纸件受理时间:2020年2月17日8:30-16:30。
报送材料需同时提交《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院)推荐表》(附件),并请各申报单位的学术委员会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建设。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85166454(办公室)、85167135(寒假值班电话)
吉林省科技厅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81213767
附件: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