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现将2020年(第五批)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建立和运营的,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产品设计与研发、技术合作与推广、试验验证、产品检测、成果转化、设备共用、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多方面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应具备《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二)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三)2017-2019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四)信用承诺书;
(五)佐证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托单位需提供能够体现平台正常运营经费来源的佐证材料。依托单位为高校院所的还需提供项目任务书、项目及技术服务合同等体现平台收入状况的佐证材料( 报告年度为2018-2019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佐证材料。主要有:设备原值、专业服务人员相关学位学历职称证明、科研项目任务书、发明专利、与高校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行业资质、2017至2019 年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首页及公章页)、国家或省认证实验室、获奖情况等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说明事项
(一)因银行不再出具信用等级评价,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二级指标“公信度”取消,权重得分调整到其他指标中。
(二)评价材料中请注意区分申报单位公共资源和平台专属资源(如设备,服务团队、专利等),请勿将申报单位整体情况填报为平台的相关情况,否则将不予采纳。
五、申报程序
校内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请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4)一式两份及《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吉林大学申报市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院)推荐表》(见附件7)一式一份于9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平台基地管理科(鼎新楼A526室),同时请将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整理为一个pdf发送至kjcjdb@jl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85166454
市工信局联系人:常晋
联系电话:88777215
附件:
1.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3.2017-2019年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4.信用承诺书(模板)
5.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
6.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7.吉林大学申报市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院)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5日